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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吴越和他的三个同名女儿
张 扬
一
人们给子女取名总是非常精心和格外慎重的,倾注了难以言喻的深情,寄予着无限期望。然而,作家吴越却给三个女儿取了同一个名:吴永。这是怎么一回事?
吴越自幼聪颖,9 岁就在《缙云报》上发表处女作,15岁时已经在嘉兴主持《国民日报》副刊……
1949年6 月 26 日,正在读高一的吴越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。1952年7 月吴越调到上海一所行政干部学校任教。他爱书成廦,经常在校图书馆帮忙,在这里结识
了一位姓姚的女管理员怡。怡很漂亮,出身海关高级职员家庭,毕业于上海大同大学,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,有很多追求者,但她偏偏爱上了吴越。吴越也很喜欢她。
1954年7 月吴越调入北京,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编辑《文字改革》双周刊。但未婚妻怡却没能调来。
吴越生性活泼,读中学时已是学生剧团的台柱。他本人保存了一批剧照,其中有几张穿着国民党军官制服。1955年“肃反”时却有人据此检举吴越当过“反动军
官”。上面立案审查,越审查越觉得有问题:你9 岁能发表文章?你15岁能编报纸?你22岁能成文字专家,进入中国最高、最权威的文字改革主管机构工作?……不,
不能置信!起码隐瞒了3 年反动历史。
吴越挨了半年批斗。内查外调的结果证明他没有“历史问题”。 1956年结束审查,向他道歉,问他“有什么要求”。他只要求把未婚妻调来。算是“因祸得福”
吧。怡于 1956 年10月从上海调入北京,与吴越在同一单位,任总编室秘书。也就在这个金秋10月,他俩结为伉俪。不久,怡怀了孕。1957年9 月,她回上海生下一
个女孩,孩子的外公给取名吴永。
吴越刚尝到做父亲的喜悦,灾难却从天而降。1957年,他没能避过“反右派斗争”的急风暴雨。
怡刚生下女儿,丈夫便被打成“右派”,心情可想而知。“右派”会是什么“前途”呢?开除公职?劳教?劳改?不知道。但有一点怡是知道的,那就是女儿
不能带回“右派”父亲身边来。因此,产假期满,怡把孩子交给孩子的外公抚养,只身回到北京。
吴越会演戏,在劳教时被“选送”到北京市第一监狱组织犯人剧团,也算“入狱”吧。1960年夏的一天,一名警察面无表情地通知他:“你老婆要与你划清界限,
已经与你离婚。”就这么离了婚。直到离婚,吴越也没见过女儿吴永。
1964年10月,吴越被解除劳教。
1966年 2月,怡从“下放”地海门回上海。吴越打电话给她,他俩在公园会了面。几天后,怡又到吴越的父母家看望他。吴越的母亲精心做了一碗面条,怡吃了
一两口,便再也无法下咽……
怡告诉吴越:“离婚是没办法,社会压力不说,家中压力也太大。另外,也是为孩子考虑。离婚,她就是模范教师的女儿,而不是‘右派崽’了……”吴越默然
无语。他能说什么呢?
怡一直没有再结婚。“右派”问题改正后,吴越于 1983 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──5 卷本的《括苍山恩仇记》。他寄了一套给怡。
1987年,年已“而立”的吴永从上海来北京看望吴越。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确认自己的父亲。她告诉父亲:“外公死了……”她还告诉父亲:“你送给妈妈的
书,她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……”她说:“我自幼既无父爱又无母爱,只有外公……”吴越双眼潮润,无言以对。
吴永要回上海了,吴越和亲友到车站送行。列车快开动了,他们催促吴永上车。但吴永回过身来,突然扑进父亲怀里。父女俩紧紧拥抱,泪流满面。
二
1966年,吴越所在的京郊团河农场忽然来了一位政委,动员全场人员统统去新疆参加“生产建设”。一个北京小伙子劝吴越从北京带一个老婆去,说新疆什么都
有,就是缺女人,特别是愿意嫁给他们这种人的女人。又说到新疆后几十个人睡一间屋,结了婚可以“优待”,分得一间小屋,等等。这小伙子很快便带来一个姑娘
的照片。
姑娘姓张,下文就简称“琴”吧。这时,吴越34岁,琴22岁,她是北京近郊三间房地区的农民,且有肺病,她愿跟吴越去新疆。两人很快结了婚。所谓结婚,就
是吴越买了一只猪头到三间房张家,大家吃一顿。翌日,他用自己那辆自行车驮上新娘仅有的一口大木箱,一起回团河农场。正准备奔赴新疆,情况忽然改变,他们
这批带家眷的不去了。两人便去团河农场所在地大兴县民政科办理了结婚手续。随后,吴越借用澡堂摆了一张床,又买来半斤水果糖,“难友”们来热闹了一下,就
算举行了婚礼。
新婚夫妇生活艰难,不敢要孩 子,但琴还是怀了孕。临产时,医院要她转到结核病院去。吴越哪有钱转来转去?索性亲自动手接生。
1968年2 月2 日,又一个女儿呱呱坠地。想起自己失去的大女儿,吴越给二女儿也取名吴永。
吴越与琴婚后在附近农村租一民房,月租金4 元,水电费1 元。他每月工资32元,这样还剩下27元,两人粗茶淡饭也能过下去,但女儿出世后就不够了,只能拼
命节俭,买来废木板钉成床、桌、凳……
1969年11月,团河农场成为“五七干校”,原有人员一律转往天津远郊的清河农场。
琴不能随着去,只能带着孩子回老家。回去后受人欺侮,只得又抱着女儿去找吴越……有人趁机挑唆她与吴越离婚,说这样才能摆脱苦难,甚至为她写好了状子。
走投无路的琴果然向朝阳区法院递了状子。吴越接到法院通知,带着20多元钱赶回北京,说是离婚可以,何必打官司!琴叹息说:“实在是太穷,没法过……”
吴越用那 20 元钱买了面、肉,包了饺子,与琴一家人每天谈笑风生吃吃喝喝,又与琴同去通县合影,要照相馆在照片上写明“离婚纪念”。照相师说:“我们这儿
从来只有‘结婚纪念’,哪有‘离婚纪念’?不如改成‘离别纪念’吧?”他俩就这么过了7 天。7 天后,吴越骑着车,带着琴,一起到朝阳区法院递交了离婚协议
书。
两星期后,琴却抱着女儿又来到吴越身边,要“凑合着过”。但吴越那32元工资根本无法维持3 口人过一月,于是琴提出不吃闲饭,动手给人拆洗衣被,用手工
给人缝制衣服,一月居然也能挣30多元。这样过了70多天.日子过得还不错,却又飞来横祸,中队指导员授意宣传员和“积权分子”贴出大字报,指责这是“开黑店”、
“赚黑钱”。吴越不服,立刻被办“学习班”,也就是扣留关押。两口子只有一床被子。吴越被关押后,琴连被子也没有,只得找中队头头申诉,却被强行送上去北
京的火车。这一下她才强烈感到,“脱帽右派”仍然是“右派”,而“右派”和“右派家属”连最低限度的人格尊严也没有,确实是没法过了。这一天,她跟吴越
“真的”离了,时间是1969年底。
法院裁决时,认为吴越是解教就业人员,琴没有工作又身患肺病,都不宜抚养女儿吴永,居然裁定小女孩归琴尚未结婚的小妹妹抚养。
1979年12月,平反后的吴越回到北京,这位小姨闻讯后带着姐姐琴和外甥女赶来看望吴越。琴说:“吴越啊,过去的事,不怪你也不怪我,都是‘四人帮’害的!”
吴越来不及说什么,只是将小吴永一把搂在怀中,久久闭着发热的眼睛。
当年离婚时,这个女儿还不到两岁。一别10年,吴越深感自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,一点也没有!虽然不能怪他,但这并不能丝毫减少他内心的痛苦和歉疚…
…
三
吴越的父母原住上海,“文革”开始不久,父亲自杀,母亲被迫回老家缙云农村。1976年春节前,吴越回缙云看望母亲,老同学给他介绍了一名叫楼兴娟的女子,
下文我们简称她为娟。
娟原在粮食系统工作,“文革”中长期受迫害,拖到30多岁仍未结婚。也算有缘吧,她愿意嫁给吴越,吴越却提出3 个“条件”:第一,我是“右派”,随时可
能被投进监狱,到时候你要送牢饭,有这个思想推备吗?第二,我每月只有32元工资,有了孩子只能靠你抚养;第三,我正在写长篇小说,脱稿后请你保存,希望你
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这部手稿……
娟都同意。
1977年1 月,吴越回缙云与娟结婚。火腿厂仓库有一小屋,借给他们做洞房。两人穷得什么也没有,连床单也是吴越的哥哥送的。那是个大雪纷飞、滴水成冰的
日子,但在那间库房小屋中却有着淡淡的温馨……
婚后一个多月,吴越回清河农场,娟留在故乡。
这时,吴越45岁,娟34岁,同年11月 5日,娟生了个女孩。吴越不甘心自己失去一个女儿又失去一个女儿,他将刚出世的女儿再度取名吴永。
现在,吴越的三个女儿,老大在上海当医生,比老大小10岁的老二在北京从事医药工作,比老二又小10岁的老三正在发愤攻读,决心考上名牌医科大学。我不知
道三姐妹何以都选中了这一行,是不是因为他们都知道上一代人的悲剧命运,想尽自己的天职和孝心来疗治父母心上的创伤?
1993年,三个吴永第一欢相会,这也是三个同名姐妹惟一的一次聚首。吴越百感交集,为三个女儿拍了合影。他说将在晚年写一部长篇“绝唱”,这将是他平生
最优秀的作品,书名就叫《三个吴永》。
──原载《家庭》1997年第10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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